2008年5月26日

 

别让婚姻合约化

四月八日接受香港电台「阳光故事」主持人洪建威的访问时,他问到我认为什么是现今婚姻面对最大的问题,我笑说是「婚姻合约化」。若你是打工仔:当你找工、当你签合约、当你面对有机会不被续约,你就会更明白我说的是什么。

合约制度1:讲条件
现今招聘多是合约制,列明条件和职位需求,一个广告多人应征,公司会挑选其中条件最优秀的来聘请,还有试用期。受聘者怀著战战惊惊的心情上班,希望有所表现,能顺利过渡试用期。工作能力不符的,当然终会被淘汰出局;即使努力在任内完成使命,老板也可以于约满后以更便宜的工价找来另一个学历更高,年纪更轻的人去接替你原来的位置。某程度上,合约制是一个较容易炒人的制度吧!

合约制度2:有时限
招聘广告订明合约时限:由一个月、六个月至两、三年不等,合约将完时,双方都有权决定是否续约;表面是十分公平,你情我愿,愿者上钓!但试问那一个自觉表现不差、期望会被续约的员工不是怀着忐忑的心情,去面对倾续约、讲条件的一刻?若合约届满前数星期也不获续约通知、又或不被上司约见,则自己心中有数,恐怕返紧一份工时又要另找一份工了。
合约制度3:会留力
很多合约制员工会尽力工作,却总会留点力,或作本钱,即「bargaining power」。笔者曾是前市政局文娱中心的合约员工,也当过半年的代课老师,但工作的热诚却叫人看不出我是合约制的!曾经在背后被批评「唔知搏咩」!我本身是个热情的人,在工作层面也不例外。但事实上合约制度会限制了人的全情投入,因为一开始的合约时限就预设工作不会长久;横竖也不会「做人世」,又何必咁搏?

古法流传很受用
以前的老板较长情,跟他的员工动轧都几十年;先父是个成功的生意人,跟随他最长的伙记年资有达四十年。很多员工都说先父视他们为自己人,在安全稳定的环境工作,员工也视公司的事为自己的事,样样瞓身搏到尽,公司经历困难,员工上下齐心,共渡难关,连开几晚通宵赶货也毫无怨言;公司赚大钱,则齐齐分红兼去旅行,好不开心!老板看重员工,将资源投放在培训,受栽培的员工又将所学的贡献公司,这样的遁循环令公司发展越来越好,归属感和人情味也叫人饮水思源,人才不至流失。若果在工作上也需讲求安全稳定的环境,更何况婚姻!
婚姻委身制
婚姻—是一男一女相爱且彼此忠诚,达委身一世的承诺,所以必须违反上述合约制度:
要无条件地不论环境顺逆都承诺同渡甘苦;
要没有时限地表示两人都确定不会中途「被飞」,因而可以提供安全感 (Security)与从属 (Sense of Belonging),将自己最好的供献在关系上;
要毫不留力地将自己投入关系,将最好的青春、能力、才智、金钱、梦想与对方分享,彼此勉励、互相扶持。
这样才有望走毕一生路程—“Till Death Do Us Apart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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